法施
三施之一,即以自己所闻知的佛法去向人演说。
三施之一,即以自己所闻知的佛法去向人演说。
(340-426)晋时之高僧,平阳武阳(位于山西)人,俗姓龚,姚秦弘始二年,由长安出发,到中印度,学戒律梵语,留学六年后回来,在京师译出经律,共百万余言。世寿八十有六..
(喻)佛法能生涅槃的果实,就好像果树能生果子一样。
(喻)佛法如药,能医治一切众生的痛苦。法药有三种:一、世间法药,如三皈、五戒、十善等是;二、出世间法药,如四念处、七菩提分、八正道等是;三、出世间上上法药,如止..
又作佛事,指宣扬佛法或修行佛法,如诵经、念佛、讲经、法会、斋会等等,都叫做法事或佛事。
由听闻佛法或是由思惟佛法而产生的喜悦。
菩萨之眼,能够清楚的见到一切法妙有的道理,为五眼之一。
(喻)佛法能使人了脱生死,就好像船只能渡人过生死海而到涅槃之彼岸一样。
智度论所说十一智之一,即观见欲界苦集灭道四谛法的无漏智。
宣扬佛法好像吹螺,声音远扬,广被众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