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七士身常安住见 内容: 【七士身常安住见】 p0064大毗婆沙论一百九十八卷十三页云:诸有此见,此七士身,不作作,不化化,不可害,常安住;如伊师迦,安住不动;无有转变,互不相触。 何等为七? 谓地水火风及苦乐命。 此七士身,非作乃至如伊师迦安住不动。 若罪、若福、若罪福,若苦、若乐、若苦乐、不能转变;亦不能令互相触碍。 设有士夫,断士夫头,亦不名为害世间生。 若行、若住、七身中间,刀刃虽转;而不害命。 此中无能害,无所害,无能捶,无所捶,无表,无表处。 此边执见,常见摄;见苦所断。 七士身者:谓我所执持七士夫身。 不作者:谓无作者。 能作此身。 作者:谓虽不作;而似作显现。 不化者:谓无化者,能化此身。 化者:谓虽不化;而似化显现。 如伊师迦者谓如伊师伽木,或如伊师迦山,坚固难坏。 无有转变者:谓我常住;虽有隐显;而无转变。 互不相触者;无有能令互相触碍。 若行若住者:行谓人等。 住、谓树等。 彼说树等,亦名士夫。 计彼类中,有寿命故。 七、身中间,虽有孔隙,容刀刃转;而不害命。 以常住我所任持命,不可害故。 无表者:无能害能捶业故。 无表处者:无所害所捶境故。 此边执见常见摄者:显彼自性。 见苦所断者:显彼对治。 广说如前。 彼等起云何? 尊者世友说曰:有诸外道,于四大种及苦乐命相续,依因依缘,和合故有,剎那不住中,不善了知;便计有我,于中执持,令无损害。 彼所说命,谓识相续。 然彼不见身心相续剎那剎那因果转中所有间隙,便执有我,持令常住。 舍此身已,受彼身时。 如树倒时,鸟集余树,故说此七士身,乃至广说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21 10:13:02 来源:藏佛寺 链接:https://www.cangfosi.com/dict/634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