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相别
发布时间:2025-05-21 16:12:41 | 来源:藏佛寺

[出析玄记] 一自相别相即相状。谓如身是身自相。于此身中有能造所造根尘各别故。如受是受自相。于此受中有苦乐受不苦不乐受等各别故。如心是心自相。于此心中有眼等六识各别故。如法是法自相。于此法中有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不同故。又如观身以不净为自相。观受以苦为自相。观心以无常为自相。观法以无我为自相。故名自相别。(身受心法。即四念处。身已身。受谓领纳诸事。心谓第六识。法谓善恶等法。六识者。眼识。耳识。鼻识。舌识。身识。意识也。五阴者。色阴。受阴。想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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