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用
发布时间:2025-05-21 16:09:05 | 来源:藏佛寺

忠曰:“所欲用之物也。”

《敕修清规·副寺》云:“病僧合用供给之物,即时应付。”

提示:您可以通过浏览器菜单选择“文件 → 打印 → 另存为 PDF”来保存本页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