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间业同分
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8:03:30 | 来源:藏佛寺

【无间业同分】 p1074

瑜伽九卷三页云:无间业同分者:谓如有一、于阿罗汉尼、及于母所,行秽染行。打最后有菩萨。或于天庙衢路市肆,立杀羊法,流行不绝。或于寄托得极委重亲友同心耆旧等所,损害欺诳。或于有苦贫穷困乏无依无怙,为作归依,施无畏已;后返加害。或复逼恼。或劫夺僧门。或破坏灵庙。如是等业,名无间同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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